▲一名女子被好友詢問「有做全套嗎」,才得知自己的照片被盜用成按摩妹。(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黃資真/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王姓女子某天被友人詢問「有做全套嗎」,才發現自己的照片被某家SPA館放在臉書粉專上,莫名變成按摩館紅牌小姐,氣得報警提告,按摩店黃姓老闆辯稱非他刊登,卻說不清楚是誰所為,高雄地院審理後,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將黃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2021年7月,按摩店黃姓老闆為了招攬客人、刺激消費,由員工在網路找到姿色姣好的王女上半身照片,放在臉書粉絲專頁宣傳為店內招牌,黃男再以個人臉書轉發,暗指王女從事色情按摩。
過了一段時間,王女突然接獲友人訊息,問她是否有在接按摩及全套服務?得知自己被抹黃成按摩店紅牌,氣炸蒐集證據後報警提告。
審理時黃男辯稱,他只是朋友介紹的掛名負責人,實際經營者另有他人,王女自拍照也不是他找的,是由店內員工負責,與他無關。
法官勘驗證據發現,黃男除了是SPA館登記負責人外,還在臉書的多個打工社團徵美容師,留下的LINE帳號也是黃男本人,顯見與一般單純不涉及經營之掛名負責人有別,另外他辯稱有聯絡當時PO文的員工撤文,當庭請他拿出對方聯絡方式,卻又拿不出來,法官因此認定黃犯行明確,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3月,得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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