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大學積欠教職員2個月薪資,教育部再度裁罰20萬元。(圖/翻攝學校網站)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去年9月被教育部私校退場審議委員會列為專輔學校的私立明道大學,上個月才因為積欠教職員2個月薪資,遭教育部裁罰10萬元,但明道大學未在期限前改善,教育部以違反教師待遇條例,本周三(19日)進行第二次裁罰,金額為20萬元,累計裁罰金額達30萬,教育部指出,將持續督促學校應確依教師待遇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明道大學在去年9月被私校退審會列為專輔學校,改善期限到今年5月31日,但之後就爆發欠薪爭議,明道大學教師在去年底出面指控校方,去年11月份薪水未發放,在教育部發函督導後,校方在今年農曆年前補發去年11月薪水,2月20日又勉強補發去年12月份薪資,但仍積欠今年1、2月份薪資,引發校內教職員工不滿,在今年3月成立自救會,要求校方發放積欠薪資。
儘管明道校方日前曾對外表示,資金將在3月中旬到位,但卻只是空包彈,讓教職員再度失望,教育部也在3月24日確定裁罰明道大學10萬元,並限定4月3日前改善,但明道大學遲遲未發薪資,教育部也在本周三再度罰款20萬元。
▲教育部針對明道大學積欠教職員薪資,本周三再裁罰20萬元。(圖/記者許敏溶攝)
教育部指出,3月24日裁罰明道大學10萬元後,限期在4月3日前改善,但根據學校提供相關說明,仍有未按月支給教師薪給違反教師待遇條例情形,故教育部在本周三依法對該校進行第2次裁罰20萬元罰鍰,而教育部仍將持續督促學校,應確依教師待遇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而根據明道大學教職員私下透露,原本校方在2月底時積欠1、2月薪資,在3月時校方先支付1月薪資,只是3月底時,3月份薪資應該入帳,但薪資至今仍沒入帳,故校方目前仍積欠教職員2個月薪資,也就是2月跟3月薪資至今仍未入帳。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