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偉碩打憲法訴訟官司,但卻遭到不受理。(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精神科醫師蘇偉碩,曾在高雄榮民總醫院台南分院任職,但他在台南期間,宣稱遭到醫院內其他同事職場霸凌,因此打起行政訴訟,但法院都判他敗訴。蘇偉碩也向司法院憲法法庭提出訴訟,但憲法法庭審理後,認為他僅爭執事實問題,並未具體指摘法規範違憲問題,因此不受理蘇偉碩的訴訟。
蘇偉碩因長期反對萊豬進口,經常出現在媒體前,再加上近年來鬧出職場霸凌事件,讓他知名度水漲船高。另外蘇偉碩在2019年間也召開記者會宣稱遭到職場霸凌,醫院發布聲明宣稱「蘇醫師因執行醫療業務遇與同事意見相左時,易演變成濫訴、誣告事件,導致同仁紛紛離職,本會高榮臺南分院因此情事以考績會決議行政懲處,並施以輔導作為,均與霸凌無關。且高榮臺南分院從未要求蘇醫師停止執業,僅調整業務,避免其住院診療上常有的職場衝突,使其專注提升門診醫療品質。至相關業務則央請高雄榮總派員支援,醫師人力運用均報衛生主管機關核准。」
另外蘇偉碩指稱高雄榮總台南分院精神科劉姓前主任,兩度對他辱罵三字經;另外醫院中的多位護理師,也向醫院提出申訴,指稱蘇偉碩對護理師職場霸凌,經過醫院召開職場霸凌事件申評會審議,決議蘇偉碩的霸凌行為成立。蘇偉碩不滿,提出覆審失敗後,打起行政官司,也敗訴確定。
蘇偉碩不死心,再向憲法法院聲請釋憲。案經憲法法庭審查庭審查後,認為蘇偉碩僅就法院認事用法之當否爭執,並未在客觀上已具體指摘相關法律規定、函釋有任何違憲之疑義;又關於裁判憲法審查部分,也不是在客觀上已具體敘明確定終局裁定所持之見解,究有何牴觸憲法之處。因此審查庭認為蘇偉碩的聲請不合規定,決議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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