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男子繳清罰款,領獲花蓮分署收據。(圖/花蓮分署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設籍台東劉姓男子2000年1月自高雄小港機場返台時,被查獲攜帶一袋豬肉製品0.16公斤入境,未依法申報檢疫遭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依法裁罰新台幣下同20萬元,花蓮分署去年4月間對其發出限制出境強制處分,今年清明連假前夕劉男因工作原因需出國,籌款繳清共20萬1,612元罰鍰以解除限制出境。
花蓮分署表示,這名年約52歲劉姓男子,2000年初自澳門搭機返台,在高雄小港機場被海關人員查獲其隨身行李中有一袋0.16公斤的豬肉製品,包含豬肉煎包及切碎豬肉餅,因劉男係自中國大陸-澳門即非洲豬瘟列管疫區入境,所帶的豬肉食品有散播傳染病之風險,又未主動依法申報檢疫,被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第2項、第45條之1等規定,衡酌違規情節裁罰20萬元。
▲劉姓男子未依法申報檢疫遭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依法裁罰新台幣下同20萬元。
劉姓男子不服裁處提起訴願、行政救濟,主張是海關人員錯誤引導,才會走免申報的綠色通道,訴願遭駁回後向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獲得勝訴,但移送機關上訴至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後維持原處分。
行政救濟確定敗訴後劉男仍對執行人員表示無力繳納,其名下也無可供執行之財產,但經執行人員調查,劉男事發前入出境頻繁,故於去年4月間對劉男發出限制出境(海)處分。今年3月底劉姓男子因需出國工作,所以將豬瘟裁罰案件及執行必要費用共20萬1,612元繳清,花蓮分署隨即解除限制出境管制。
非洲豬瘟國際疫情依然嚴峻,近期國境解封,入出國旅客激增,對攜帶應施檢疫肉類製品之旅客,課予誠實申報義務是防杜非洲豬瘟侵台的必要手段,花蓮分署再次提醒民眾豬肉製品「入境注意莫再帶,申報棄置保荷包」,如有裁罰案件移送執行,花蓮分署必加強執行,以共同守護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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