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女直播主裸聊!暈船男「粉轉黑」竊錄影片報復8個月:抓我啊

▲▼台中地方法院。(圖/記者李忠憲攝)

▲台中地方法院。(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王姓男子竊錄蔡姓女直播主跟網友之間的露點影片,多次上傳到色情網站後私訊蔡女嗆聲「妳的影片我又外流了,妳快來抓我」,讓蔡女嚇得報警提告。台中地院判決出爐,依散布猥褻影像、恐嚇危害安全等罪處4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王男透過直播平台與蔡女相識,2020年10月17日以不祥方式竊錄蔡女跟其他網友之間的露點直播影片,並為了不讓蔡女再跟其他網友進行露點直播而威脅將影片上傳。

王男分別在2020年10月17日、10月31日、12月24日,以及2021年1月7日、3月20日、3月29日、4月22日、5月20日、5月21日、5月24日等日期,於台中住處透過手機將蔡女的影片上傳至5個色情網站,又傳訊息給蔡女說「妳的視頻(影片)我又外流了,妳快來抓我,原來妳一切都是騙我的」、「沒關係阿,我會繼續把妳的影片一直放,放到妳來抓我,我順便也會拿去賣、燒成光碟,我就把妳影片放在各大色情網站」、「我答應妳說不會再傷害妳,也不代表我不會再傷害妳,妳讓我再傷害妳我也沒差,我再把影片PO上網再拿去賣」。

蔡女對於王男的行為心生恐懼,擔心受到危害而報警提告。另外,王男到案後,於偵查、開庭時都坦承犯行。

法官審酌,王男竊錄蔡女的隱私影片並散布,明顯未能尊重他人隱私,侵害被害者的人權,還基於報復心態,不斷以恐嚇話語及將竊錄告訴人身體隱私部位及非公開活動內容加以公開散布為由,藉以恫嚇蔡女,讓蔡女遭受精神壓力及折磨,此舉誠屬不當。

法官表示,考量王男坦承犯行,且已與蔡女達成調解並給付完成,加上王男月收2萬6000元還需扶養家中65歲的父母,因此依散布猥褻影像、恐嚇危害安全等罪處4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並沒收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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