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生交通車年限逾12年且車況不佳,可向教育部申請專案補助。(圖/教育部提供)
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為保障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童就學權益,教育部國教署每年編列預算,依「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規定使用年限,補助各級學校汰舊換新及新購交通車,另考量實務上國中載運身心障礙學生的交通車使用頻率及接送範圍與需求,特別放寬使用年限達12年以上且總里程數達15萬公里以上,有定期保養仍車況不佳等,可申請專案補助。
國教署指出,自108至111年度共核定補助20縣市汰舊換新,以及新購各車型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計173輛,累計總補助經費逾2.7億元。
國教署指出,依「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規定,載運國小及學前幼兒的交通車車齡不得逾出廠10年,載運國中、高中學生交通車車齡不得逾出廠15年。國教署自 108 年度逐步放寬補助汰換標準,補助各地方政府汰換載運國小學童出廠超過9年、及載運國高中學生超過14年的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及新購經費。
國教署進一步指出,考量實務上國中載運身心障礙學生的交通車使用頻率及接送範圍與現場需求,特別訂定「國高中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汰舊換新原則」,除已達汰換年限的交通車外,每年視當年度經費情況,針對第2類國高中身心障礙學生的交通車,使用年限達 12 年以上且總里程數達15萬公里以上,有定期保養仍車況不佳、進廠檢修頻率高,或維護成本過高、常有半路故障紀錄等情形者,視專案情形酌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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