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產批裁判費「同工不同酬」 北市每日1200元屏東只有400元

▲全教產批評各縣市運動競賽裁判費同工不同酬。(圖/新北市教育局提供)

▲全教產批評各縣市運動競賽裁判費同工不同酬。(圖/新北市教育局提供)

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近來物價上揚,政府提高基本工資,但針對機關學校給予運動競賽裁判費用,已有 21 年未調整,經媒體披露後做出修正,教育部新版「運動競賽裁判費支給表」已於上月生效。但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調查,仍有許多縣市裁判費未提高,導致各縣市「同工不同酬」,而且從北到南遞減,台北市每日1200元,到了屏東縣僅剩每日400元。

全教產指出,依據新版的軍公教員工擔任各機關(構)學校辦理各項運動競賽裁判費支給表,裁判費依據等級、縣市鄉鎮級別不同,每日裁判費從1000元到1700元不等,以場為單位的裁判費,則統一每場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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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日前接獲屏東縣基層教師反應,屏東縣運動競賽裁判費用仍未提高,依據屏東縣體發中心表示「屏東縣中小學聯運裁判費」仍是 400 元,今年縣運開始會調到 800 元。

其他縣市部分,據全教產調查,台北市每日裁判費是 1200 元,沒有分等級支給;新北市目前每日 1000 元,每場 400 元,後續會調整成多少金額尚不得知;桃園市是每日 1000元,且只有整天支給,沒有單場給;新竹市是每日800元,也沒有單場次給付。

林碩杰批評,目前多數縣市級別運動競賽裁判費仍未提高,裁判費比一般勞工基本時薪還低,不僅讓機關學校邀請專業人士時遭遇困難,且抹煞專業人士的職業價值,也導致各縣市「同工不同酬」,要求教育部應儘速督促各縣市調整相關費用或給予專款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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