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高姓男子和鍾姓男子2021年3月13日帶著2名傳播妹開車前往屏東縣某檳榔攤,買了2770元的菸酒,並拿出3張千元鈔票給沈姓攤主,表明「不用找錢」。後來攤主發現鈔票有異,報警處理,才知道原來高、鍾、陳3人用印表機製造偽鈔,光是千元鈔票成品就有275張,最終高男也被屏東地院法官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鍾男和高男帶著2名傳播妹出遊,卻因此自曝印製假鈔的事情。(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高男和鍾姓、陳姓友人在2021年3月8日先購買一台彩色印表機,接著前往文具店,以手觸摸各種紙張,選出與真鈔觸感最相似的活頁紙,再買回家印製、裁剪,做出275張假的千元鈔票、69張半成品,以及1整包的失敗品。
鍾男2021年3月13日與高男一起,開車載著2名傳播妹前往屏東縣某檳榔攤消費,鍾男因為酒後一時興起,掏出3張假的千元鈔,購買2瓶洋酒、7包菸、2瓶礦泉水,總共2770元,還豪氣向攤主表示「不用找錢」。
沈姓攤主起初沒有發現收到假鈔,後來越看越覺得奇怪,報警處理才揭發此事。警方2021年3月19日持搜索票前往鍾男住處進行搜索,當場以現行犯逮捕鍾男和陳男,大約2個月之後,高男才主動投案。
對於上述行為,高男落網之後皆坦承不諱。屏東地院法官認為,高男不從正當途徑獲財富,卻與友人一起製造偽鈔,行為已影響國家社會金融秩序,考量到他犯後坦承犯行,也與沈姓攤主達成調解,最終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3條第1項之偽造幣券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至於鍾男和陳男,屏東地院將另外進行審理、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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