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起訴反滲透法!參選里長收台商快篩劑發選民 律師喊:違憲

▲▼ 落選清白里里長夫妻     。(圖/記者黃宥寧攝)

▲北市內湖區清白里里長候選人邱瑞蓮(右)與陳姓夫(左)涉收受大副資助,以未經核准陸製快篩行賄選民,雙雙遭起訴。(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內湖區清白里里長候選人邱瑞蓮去年9合1選舉前,與陳姓丈夫涉收受大陸競選資金,以未經核准陸製快篩行賄選民,檢方依違反選罷法等罪起訴,並建請依反滲透法加重其刑,也成反滲透法施行近2年,首例起訴案。士院今(25日)首開庭,2人均做無罪答辯,其辯護律師表示「反滲透法違憲,已提書狀聲請法院提起憲法訴訟」。

邱女(61歲)否認犯罪,更找曾任檢察官的何金陞律師替她辯護。何說,8月下月發放快篩目的是為了社區,對發放對象也沒有講出選舉支持言論,且發放也是以「社區發展協會」名義發放,況且快篩劑僅75元不足以改變投票意向賄賂,也非現金,且離選舉仍有半年多,再者多數收受民眾也表示,陸製品質堪慮,又怎麼能撼動民眾投票意願?

另一方面,至於被控違反反滲透法部分,資金來源是平潭台商協會並非台工部,而本案快篩劑是台商協會向廈門寶太公司所購買,也不構成反滲透法,且這僅是台灣最基層里長選舉,更指出反滲透法違憲,今年2月也提書狀聲請法院對反滲透法提起憲法訴訟。

陳男向法官解釋,去年5月19月有與台商協會會長吳政言確認過「是台商協會要送的(快篩)」,因台灣疫情嚴峻,才想多進口一些快篩劑,當時政府說100劑以內免申請,才會找人一起來申請進口,但沒向選民提到要支持太太選舉,況且同年8月4日衛生局就將快篩劑查封。

陳辯護律師說,陳送快篩是想要協助里民度過嚴峻疫情,發送過程也沒提及里長選舉,也沒限定清白里里民,更沒意圖營利。

由於限制出境、出海於下月18日將屆滿,法官詢問被告意見,2人都力求解除,並說「根在台灣,不會逃避」,律師也強調,2人家人、財產都在台灣,沒必要逃避這罪責去逃亡,希望不要延長。

▼內湖區清白里里長候選人邱瑞蓮 。(圖/翻攝自Facebook/邱姓里長候選人)

▲▼ 內湖區清白里里長候選人邱瑞蓮   。(圖/翻攝自Facebook/邱姓里長候選人)

全案會爆發,主要是因2人在去年5月、6月間,陸續提供60名人頭資料申報進口陸製快篩試劑共6000劑,以此規避衛福部食藥署針對進口陸製快篩試劑超過100劑者,應申請專案核准的規範。

2人透過社區發展協會宣傳單及他人臉書,發布訊息指清白里里民每戶可在6月24日至26日領取快篩試劑,並請里民在本件選舉投票日(11月26日)時,投票支持邱瑞蓮,衛生局稽查人員同年8月4日,在社區發展協會現場查獲19箱試劑盒共635支。

檢方認夫妻倆行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受滲透來源資助而起而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賄選而約其投票權為一定之行使」罪、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並依照反滲透法第7條規定建請加重其刑,該起賄選案也是反滲透法施行近2年,為首件起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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