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男不想接受徵兵,跑去柬埔寨賺錢未歸。(當兵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記者劉人豪/嘉義報導
嘉義一名20歲(當時)張男因為不想接受徵兵,從基隆港出境前往柬埔寨工作賺錢,滯留當地至少7個月未歸,嘉義地方法院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張男有期徒刑3月。
判決書指出,張男明知自己是役齡男子,竟圖避免徵兵處理,申請觀光出境後,於2022年1月19日經由基隆港出境至柬埔寨,依規定應於同年5月19日前返國但逾期未歸,嘉義縣中埔鄉公所同年5月26日發函催告返國接受徵兵處理,仍未返國,中埔鄉公所再於同年7月22日通知其應於同年8月11日至醫院接受役男徵兵檢查,仍未依期限返國接受徵兵處理。
法院審酌,張男明知服兵役是役齡男子應盡義務卻加以漠視,為在國外工作賺錢,出境後滯留國外,經催告仍未返國,經兵役行政單位催告後仍置之不理,所為實屬不該,念張男犯後於偵查中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嘉義地方法院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張男有期徒刑3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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