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台中市刑事警察大隊毒緝中心員警日前在西屯區巡邏時,見24歲陳姓女子形跡可疑、走路搖搖晃晃,上前攔檢盤查,結果發現陳女持有第三級毒品愷他命1包,而陳女異想天開持閨密證件,並冒用其身分應訊。過程中,警方要求她脫下口罩進行身分確認,發現外表與證件照長相根本不同,當場拆穿陳女謊報身分。
▲長髮妹穿火辣背心藏毒品大街亂晃,遭警攔竟異想天開冒閨蜜名。(圖/民眾提供)
陳姓女子向警方供稱,因未繳納健保費卻亟需就醫,所以向閨密林姓女子謊稱先借用健保卡就診;但等到警方通知林女,林女驚訝地說「怎麼會這樣!居然被冒用!」
警方偵訊後將陳依毒品、偽造文書罪移送法辦,警方強調,冒名應訊、試圖掩飾身分而冒用他人名義於文書上簽名,將危害警察、司法機關對於刑事犯罪管理及文書製作之正確性,也使被冒用名義之人蒙受偵查、審理、執行等刑事責任之危險。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