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歲熟女租房間賣淫 65歲女房東竟自爆:我也下海接客!

▲中山警方在林森北路一帶出租套房查獲越南籍學生妹賣淫。(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高雄58歲婦人在民宅賣淫被當場查獲,65歲房東被起訴後,自爆自己也在賣淫。(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58歲黃姓女子向沈姓女房東承租三民區一處房子賣淫,在與男客進行性交易時,被警方破門查獲,沈姓女房東也因容留女子性交易罪名被起訴,想不到65歲的沈女卻在審理時,一度自爆是她自己在賣淫,她僅將一間房間分租給黃女收租金,並沒有容留賣淫之嫌。高雄地院審結,認為沈女已知警惕,無再犯之虞,依犯圖利容留性交罪,處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

判決指出,黃姓女子從去年8月起,向沈女分租房子賣淫,以每20分鐘全套500元在租屋處從事性工作。同月27日黃女正和男客性交易時,被警方持搜索票當場查獲,現場扣得使用過的保險套1個、現金500元。而租房子給黃女的沈女,也被警方依圖利容留性交罪移送。

全案審理時,沈姓女房東辯稱,她房屋是和別人租的,再轉租給黃女,自己只是二房東,不知道黃女在這裡賣淫。不過黃女證稱,當初租房時,她就向沈女表明要在這裡接客。結果,沈女又自爆她自己也在賣淫,最後才坦承她將房子租給黃女賣淫使用,但仍強調自己只有收租金。

高雄地院審理,法官認為沈女為了私利,容留女子與他人為性交易,不僅破壞社會善良風氣,更增國家查緝成本之耗費,審酌她犯後坦承犯行,無再犯之虞,依犯圖利容留性交罪,處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全案還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