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涉洗錢案判刑1年將入獄 高市議會:無須補選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員陳致中涉及在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在南港展覽館弊案中,收受賄賂並洗錢隱匿,遭更二審法院判處判刑1年。最高法院今(26)日撤銷吳淑珍有罪部分,但駁回陳致中的上訴,陳致中判刑1年定讞,將入獄服刑,議員的職務恐將遭到解除。高雄市議會表示,單一選區缺額過半才會涉及補選問題,初步沒有補選問題,另方面陳致中沒有被褫奪公權、宣告緩刑及易科罰金,非因賄選罪被判刑,是否遞補需要進一步確認。

▲陳其邁市政總質詢,陳致中       。(圖/記者吳世龍攝)

▲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圖/記者吳世龍攝)

陳致中所選的高雄市第10選區(前鎮、小港區)去年市議員選舉共有17人登記參選,最後由國民黨陳麗娜、曾麗燕、蔡武宏,民進黨陳致中、鄭光峰、林宛蓉,無黨團結聯盟李順進以及台灣團結聯盟吳銘賜等8人當選,民進黨的黃雍琇以10601票成為「落選頭」。

對於陳致中將入獄服刑,高市議會指出,單一選區超過半數出缺才會進行補選,因此第10選區要超過5人出缺才會有補選問題,此外,由於陳致中未被褫奪公權或宣告緩刑,非因賄選罪刑被判刑,判決書會送至行政院後依法解除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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