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技術員薪水被判決書詳細揭露。(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郭玗潔/苗栗報導
「護國神山」台積電開出高薪的情況時有所聞,不少人都希望能夠進去工作。日前一則苗栗判決揭露台積電技術員完整薪資,該女子在台積電擔任技術員,前3個月平均薪資為35,000元,但再加上年終獎金、每季業績獎金及員工分紅,女子整年薪資平均暴增為56,781元,實際收入是月薪的1.6倍,拿的錢也是基本工資的2倍。
判決指出,該名女子為台積電技術員,因負債向法院聲請債務清理更生,法院裁定女子平均薪資為35,000元,以每個月清償10,080元來履行6年、72期的債務,不過債權人之一的裕融企業認為,女子在台積電工作,收入不可能僅有35,000元,要求廢棄原裁定。
經法院函請台積電提供女子薪資明細和獎金計算方式,發現真的低估台積電薪資了。台積電函覆,該女子為技術員,於去年3月28日到職,3月至7月薪資各為2,715元、24,862元、38,371元、41,362元、36,750元,4月至7月平均月薪約35,500元,另有2個月的年終獎金,還有每季分發的業績獎金,及依據全年各季度員工業績獎金總額發放的員工分紅。
總結而言,技術員每月的薪資若加上年終獎金、每季業績獎金及員工分紅,該女子從去年8月至今年3月的薪資,分別為37,551元、37,311元(另含現金獎金)、70,517元(另含輪班服務獎金、運動會獎金)、50,018元、49,685元、93,416元(另含年終獎金)、64,061元(另含輪班服務獎金、春節紅包)、53,227元(另含輪班服務獎金),再加上領取的業績獎金1,110元、40,870元、42,260元,計算女子一整年平均收入應為56,781元。
最後法官認為女子除了月薪,尚有年終獎金、員工業績獎金等收入,原裁定並未盡最大誠意清償債務,廢棄原裁定,發回司法事務官另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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