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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戴安全帽死亡車禍案件數「屏東縣全國第二多」 警加強取締

▲屏東警分局籲騎士戴安全帽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屏東警分局籲騎士戴安全帽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未戴安全帽發生車禍死亡件數佔全國第2位,屏東警分局確保騎士安全,已加強取締作為,今年1-4月共計舉發1540件,較去年同期增加596件;籲請民眾騎乘機車一定要戴安全帽,是為了自己安全,不是應付警察取締。

▲屏東警分局籲騎士戴安全帽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屏東警分局籲騎士戴安全帽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依據交通事故統計資料發現,機車駕駛人因未戴安全帽,發生車禍死亡件數,屏東縣佔全國第二;而屏東警分局轄內交通事故資料,2021年因未戴安全帽導致A1死亡者有5件、A2受傷者有362件。

▲屏東警分局籲騎士戴安全帽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相關案件數全國第二高,屏東警分局呼籲騎士戴安全帽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2022年A1死亡者有6件、A2受傷者有390件。有鑑於此,屏東警分局針對未戴安全帽違規加強取締,112年1-4月共計舉發1,540件,較去年同期增加596件。

另,有民眾認為戴安全帽是為了應付警察取締,配戴時未繫帽帶扣環,或者過於寬鬆,一旦發生事故時,安全帽容易脫落而造成頭部撞擊傷害。配戴安全帽時,應將帽帶繫緊,保持一指寬度,不得妨礙視線,並要選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認證合格的安全帽,才能有效保護頭部,期盼騎士了解罰錢事小,生命安全最重要。

警方說,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規定:「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五百元罰鍰。」、第73條第4項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百元罰鍰。」另外第92條第7項第6款規定:「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一點。」

屏東警分局持續運用宣導與取締並重的手段,建立民眾正確配戴安全帽的觀念,以降低交通事故造成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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