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察」李延賀。(圖/翻攝臉書)
記者蔡紹堅/台北報導
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上月在中國大陸被拘捕,傳出他此次返回大陸是為了辦理除籍。對此,陸委會26日晚間表示,取得在台定居許可的陸籍配偶,依我方規定,須繳附註銷在陸戶籍相關證明文件,但政府從未要求當事人必須親自返陸辦理。
陸委會提到,有關「富察」遭中共國安部門調查乙事,政府持續與家屬均保持密切聯繫,「對於本案的處理,政府會運用一切方法及管道,在尊重家屬意見前提下,提供最貼切的關懷與協助。」
▼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詹志宏。(圖/記者蔡紹堅攝)
陸委會指出,兩岸通婚已逾30年,依兩岸各自規定均採單一戶籍制度,以避免當事人在兩岸間存有雙重身分,導致造成權利義務衝突。
陸委會強調,取得在台定居許可的陸籍配偶,依我方規定須繳附註銷在陸戶籍相關證明文件,但政府從未要求當事人必須親自返陸辦理。
陸委會還說,若個案有基於特殊因素或人身安全等考量,以至於不宜返陸辦理相關證件者,政府主管機關應會衡酌個案特殊狀況提供適切的諮詢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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