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幫派連環仇殺!助「蝦米」擊斃大哥 男二審仍無罪

▲台南安平角頭陳建文等2人被蝦米集團蔡秉逸等人殺害,其中被控通風報信的共犯顏偉丞,因罪證不足,一、二審均判他無罪。(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安平角頭陳建文等2人被蝦米集團蔡秉逸等人殺害,其中被控通風報信的共犯顏偉丞,因罪證不足,一、二審均判他無罪。(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2021年2月間台南安平接連發生幫派火拼仇殺,男子王重傑在2月16日遭綽號「蝦米」的蔡秉逸集團追撞、砍殺致死,蔡秉逸23日又槍殺前大哥、角頭陳建文,檢警查出男子顏偉丞涉嫌在陳建文命案幫「蝦米」通風報信,但顏男否認涉案,一審以罪證不足判無罪,台南高分院27日上午二審宣判,仍判他無罪,本案還可上訴。

起訴資料指出,被告顏偉丞與蔡秉逸(業經法院判處殺人罪刑)共同基於殺人之犯意聯絡,先於2021年2月22日晚上9時許,共乘1車至屏東縣某旅館投宿,於2月23日再共乘車返回台南市,同行時間共同擬定要如何殺害陳建文之計畫,分工模式為顏男至陳建文住處勘查地形、確認有無在家,及在蔡秉逸行動時聯絡同夥接應,而蔡秉逸則負責槍殺陳建文。


23日下午1時許,被告聯絡黃男(不起訴處分)至陳建文住處勘查地形、確認有無在家,黃男除聯絡另名黃姓男子(不起訴處分)至陳建文住處勘查拍照後傳訊黃男,黃男再轉傳給顏男,顏男再轉告蔡秉逸讓他掌握陳建文行蹤外,黃泓韶更駕車至陳建文住處對面觀察其出入狀況並向顏男回報,顏男則向黃男表示晚點會至現場勘查。

▲台南安平角頭陳建文等2人被蝦米集團蔡秉逸等人殺害,其中被控通風報信的共犯顏偉丞,因罪證不足,一、二審均判他無罪。(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顏男於23日下午4時27分許,駕車前往陳建文住處附近,並聯絡黃男會合攀談;於23日晚間,顏男將車子交予蔡秉逸,於23日晚上8時56分許,蔡秉逸駕車抵達陳建文住處,持槍進入陳建文住處槍殺陳建文,同時間顏男在陳建文家附近待命,並且聯絡連、王2人(為不起訴處分)進來安平區以防不時之需,因認顏男共同涉犯殺人罪等。

▲台南安平角頭陳建文等2人被蝦米集團蔡秉逸等人殺害,其中被控通風報信的共犯顏偉丞,因罪證不足,一、二審均判他無罪。(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地院審理時,顏男否認檢方指控之犯情,他說2月22、23日那兩天跟蝦米蔡秉逸同行時,有聽蔡男說要去槍殺陳建文,但並不知蔡男會不會真的去殺陳建文,他也沒有與蝦米擬定殺害陳建文的計畫,自己也沒有去或指示黃男等人去陳建文住處勘查監看,是黃男自己傳來陳建文住處照片,並說他要去陳建文家去盯梢,他也沒有聯絡其他同夥前往接應。

▲台南安平角頭陳建文等2人被蝦米集團蔡秉逸等人殺害,其中被控通風報信的共犯顏偉丞,因罪證不足,一、二審均判他無罪。(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地院法官調查後,認為檢方指控顏偉丞涉案犯情均罪證不足判顏男無罪,本案經檢方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在27日上午駁回上訴,仍維持一審顏男無罪判決。本案可上訴。

▲台南安平角頭陳建文等2人被蝦米集團蔡秉逸等人殺害,其中被控通風報信的共犯顏偉丞,因罪證不足,一、二審均判他無罪。(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針對王重傑、陳建文兩起命案,台南地院2021年12月30日涉案7名被告宣判,蔡秉逸被合併判處無期徒刑、曾俊湳判15年10月、劉科南判1年、蘇琮傑判1年4月、余俊廷判1年6月、王秉州判1年2月、徐梓恆判1年2月。2案經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於2022年11月24日判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但被告等人提出上訴,目前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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