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名揚、郭玗潔/金門報導
金寧鄉頂林路與瓊安路口於今(27)日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許姓男子於上午6時55分許,駕駛自小客車沿著瓊安路往嚨口方向行駛,與由陳姓男子駕駛、沿頂林路往古寧頭方向行駛的公車,在路口發生碰撞,造成公車前車頭及前擋風玻璃損壞,自小客右車門毀損及左前輪爆胎。由於適逢上學時段,引起路過民眾的注意。事故造成許男及公車上李姓男乘客受傷,由消防隊送醫治療,雙方駕駛經警方實施酒測,皆未有飲酒情形,肇事原因釐清中。
▲金寧鄉頂林路與瓊安路口於今(27)日發生車禍,有一輛公車撞上小客車。(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金城分局表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令規範,有閃燈號誌的路口,閃紅燈就代表「支道」,閃黃燈則是「幹道」,因此閃紅燈得先禮讓閃黃燈車輛;而無號誌路口,地上或路邊有「停」或「讓」的標誌或標線就是支道,須禮讓幹道車輛先行。提醒民眾行經閃燈號誌路口,除了遵守路口標誌標線外,並應減速慢行,遵守速限行駛,多注意禮讓,就能避免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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