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張空白收據報公帳!雲林褒忠鄉長「2手段詐經費+收賄」撈15萬遭起訴

▲▼褒忠鄉鄉長陳建名涉犯貪污治罪,被雲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褒忠鄉鄉長陳建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雲林地檢署日前偵結,將他依法提起公訴。(圖/記者蔡佩旻翻攝,下同)

記者蔡佩旻、戴若涵/雲林報導

雲林縣褒忠鄉鄉長陳建名等人,向店家取得9張空白收據,偽造資料詐取經費7萬1500元,用來作為綁樁賄選村長的經費。雲林地檢署日前偵結, 將包括陳建名在內的15人依法起訴。

起訴指出,雲林縣褒忠鄉111年度鄰長自強及文康活動,編列人數143人,每人經費2千元,共計28萬6千元,因疫情的關係,活動改為每人核發1500元超商禮券,經費共剩餘7萬1500元,但陳建名等人利用舉辦餐會之便,向「XX小食部」取得9張空白收據,接著再使用空白收據詐取7萬1500元,將這筆錢分配給9人。

▲▼褒忠鄉鄉長陳建名涉犯貪污治罪,被雲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褒忠鄉公所訂於111年度舉行「褒忠鄉大手牽小手為愛一起走」活動,經費概算為43萬元,陳建名及吳姓社會課課長等人明知此活動經費依照政府採購法應該要公開招標,卻為了排除其他廠商參與競爭獲取符合市場競爭機制的合理報價機會,指示底下的人交由東X公司承攬,並將活動拆成多個沒有超出10萬元的標案,再由東X公司收集其他廠商的收據,假裝其他廠商有承辦活動。

除此之外,陳建名等人更要求這43萬的經費中,要有8萬元供他們自行支配使用,再由東X公司列出概算表,將應提供的8萬元浮報經費列於「褒忠鄉大手牽小手為愛一起走」活動概算表中。而吳姓課長則從43萬元經費中先預支23萬8千元,其中10萬5千元交付給東X公司,剩下的13萬3千元分別用於餐盒費用4萬8千元、表演團體費用5千元、8萬元則為陳建名指示吳姓課長等人向東X公司收取的賄款。

▲▼褒忠鄉鄉長陳建名涉犯貪污治罪,被雲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雲林地檢署26日依「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利用職務詐取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是文書等罪,將包括陳建名、吳姓課長在內共15人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陳建名身為褒忠鄉鄉長,本當戮力從公,以報鄉親付託,竟利用辦理鄉內活動機會,向廠商收取賄賂,且因選舉將近,為謀求村鄰長之支持,利用公款做人情給村鄰長,以詐術騙取褒忠鄉公所之公款,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其他公務員、村長亦量處適當刑度,以肅官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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