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婦買凶殺夫,判刑定讞 。(圖/記者吳世龍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高雄市杜姓婦人,不滿曾姓丈夫偷腥、又對她家暴,2021年間竟與楊姓鄰居合謀,以50萬元保險金為代價,唆使2名16歲少年,持刀砍死曾姓丈夫。一審將杜姓婦人判刑20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更一審又改判20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28號駁回上訴,將杜婦判刑20年定讞。
本案發生在2021年4月間,杜婦懷疑曾姓丈夫外遇又對她家暴,到鄰居楊姓男子的搬家公司哭訴,在場有余姓、王姓2名少年。之後杜婦又多次到搬家公司內哭訴,並與楊男謀議,最後杜婦楊男約定,要以曾男身故後的保險理賠金50萬元,當成殺人的代價。
杜婦積極提供曾男照片、機車照片、工作地點、時間等訊息,給予2名少年。但2名少年不置可否,遲遲不願動手。杜婦不斷催促,更說「我自己有精神病在吃藥,會怕會有心理壓力,還要我處理嗎?」2名少年才願意下手。案發余4月19日傍晚,2名少年埋伏在曾男機車附近,等曾男一下班,王姓少年先上前問話分散他注意,余姓少年則自後方持西瓜刀砍殺曾男頸部、肩膀4刀,曾男因右頸深部撕裂傷併血管受損、內頸靜脈斷裂、右肩撕裂傷,最後因低容積性休克而死亡。
檢警循線逮捕2名少年,之後更追出杜婦、楊男的惡行。全案偵查終結後,2名少年涉案部分被移送少年法院,至於杜婦、楊男則被依照「家暴殺人」罪嫌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將杜婦判刑20年,上訴二審後,高雄高分院改重判無期徒刑。
案經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審理後,認為杜婦因為丈夫外遇,所受精神壓力極大,再加上曾一度坦承犯行,因此還是改判她有期徒刑20年。另外同案被告楊姓男子也改判有期徒刑20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8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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