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接種疫苗可領快篩。(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劉人豪/台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5月1日解編,新冠肺炎也同步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後續將由衛福部主導整備應變工作。對此,台南市政府衛生局指出,將持續提供公費新冠疫苗給市民朋友進行預約與接種,並且延長獎勵措施,接種後可領家用快篩5劑,領取期限至6月7日截止。
台南衛生局指出,因考量防疫朝向常態化,提供新冠疫苗接種的各合約院所將於5月1日起收取掛號費,此外,疫苗接種假亦同步於5月1日退場。為鼓勵民眾踴躍預約接種COVID-19疫苗,台南市獎勵措施持續延長,自2023年5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至本市合約院所接種COVID-19疫苗(不限廠牌、不限劑次、不限年齡),可領家用快篩5劑。
台南衛生局表示,請於接種完成後持「身分證、印章、健保卡、接種紀錄卡」於合約院所或接種區的衛生所領取試劑,領取期限至6月7日截止。並呼籲今年尚未完成基礎劑、未接種任何一劑疫苗者、以及6歲以上今年1月1日起未接種過莫德納BA.4/5次世代疫苗的市民朋友,仍可踴躍進行疫苗預約與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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