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伸鹹豬手判刑6月 教育部提報不適任校長並移送監察院

▲▼細腰、螞蟻腰、減肥、瘦身、牛仔褲、短版上衣、緊身褲、女人。(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男校長伸手摸女老師腰際,被提告性騷擾、判刑6月,教育部提報不適任校長。(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台東某高職曹姓校長3年多前在校遇到同校女老師在等男朋友,竟趁女老師向他打招呼之際,突然伸手摸、捏擠女老師右腰,被提告性騷擾,法院經一、二審判決定讞,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但女老師日前投書媒體,控訴教育部未做行政處分。教育部今(1日)回應,已提報不適任校長程序審議中,並移送監察院調查。

教育部表示,此案經法院二次判決期間,即依相關法規移送監察院審查在案。二審判決定讞後,已於近日提報不適任校長程序進行審議,會採勿枉勿縱的態度,嚴正處置校長違失行為,以維護校園友善職場的推動。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判決書指出,2019年11月16日晚間,台東某高職女老師在警衛室旁等男友,而新到職的校長正好迎面走來,女老師見狀主動向他打招呼,沒想到校長接近她時、突伸手撫摸她右腰處,並捏掐了2下,女職員當場嚇傻,與男友討論後,決定報警處理。

女老師表示,該名校長事發後曾以無心之過、玩笑言行,對她表達歉意,認為校長企圖把性騷擾行為掩飾為不小心的,讓她相當受傷。校長則供稱,他的手有扳機指跟隧道症候群,反應比一般人慢,可能談話中有不小心碰到女老師,身為校長因以和為貴、看到女老師的抱怨訊息後才會先行道歉。

一審法官認為,校長未尊重她人身體,犯後又矢口否認,認為態度不良,依性騷擾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被告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認為,被告仍辯稱不小心碰到、是老師有所誤解,難認有悔悟之心,因此駁回上訴,原持原判,全案定讞。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