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校長射殺2歲童!開槍洗劫金飾店3死 維持死刑判決

▲▼泰國前小學校長帕西迪猜(Prasitthichai Khaewkao)搶劫珠寶金飾店,遭判死刑。(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帕西迪猜搶劫珠寶金飾店,遭判死刑。(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詹雅婷/綜合報導

泰國一名小學校長2020年持槍進入珠寶金飾店搶劫,整個過程釀成3人死亡,死者包括一名孩童,被判死刑,但他不服上訴。泰國最高法院26日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判決,更說犯人不應得到減刑。

美聯社報導,前小學校長帕西迪猜(Prasitthichai Khaewkao)2020年1月9日前往華富里府購物中心,戴著黑色滑雪面罩、穿著迷彩褲,胸前背著包包,拿著一把裝有消音器的手槍進入珠寶金飾店搶劫,期間瘋狂掃射,奪走店員、保全、2歲男童的性命,打傷另外4人。整個過程都被監視器拍下來,且在帕西迪猜開槍射擊後,在場一名與成年人牽著手的小男孩突然倒地。

帕西迪猜在搶走價值66萬4470泰銖(約新台幣60萬元)的金項鍊之後逃逸。這起事件震驚泰國社會,警方在巨大壓力之下,不到兩周就把人逮捕歸案。而他事後坦承,犯案動機與經濟問題有關,但否認是故意射殺孩子與其他人,開槍只是為了達到恐嚇效果,讓他能夠輕鬆逃跑。

帕西迪猜於2020年8月遭定罪,罪名包括一級謀殺、非法攜帶槍枝等,被判處死刑;到了2021年,上訴法院維持死刑判決。

隨著他再次提出上訴,泰國最高法院26日表示,帕西迪猜不應該獲得減刑,被告身兼教師與校長的角色,本應該為學生樹立良好榜樣,但卻犯下如此嚴重罪行,無足夠理由批准他的減刑上訴。到了28日,最高法院透過聲明提及,發生在華富里府購物中心的槍擊事件令人髮指、殘忍且沒人性。

依據官方統計,截至2月底,泰國有250名死刑犯,其中23人被最高法院裁定維持原判。泰國最近一次執行死刑在2018年,自2003年從槍決改為注射死刑以來,已有7人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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