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回憶沒了!農委會預告修法:夜市不能撈金魚「最高罰25萬元」

▲▼傳統夜市有撈金魚、撈烏龜等攤販。(圖/記者楊惠琪攝)

▲農委會預告修法,未來夜市不得經營撈烏龜或撈金魚遊戲。(圖/記者楊惠琪攝)

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承載著許多童年回憶的夜市撈金魚、撈烏龜遊戲恐走入歷史!農委會日前預告《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將禁止夜市攤商以遊戲、娛樂、賭博等名義進行動物交換或贈品,違者最重可罰25萬元。有夜市攤商無奈表示,只能調整營業項目或被迫轉業。

農委會於4月28日預告「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此次修法是近年來最大規模,包括強化飼主課責、加強管理動物利用與虐待傷害等,包括緊急情況下動保人員可進入私人領域執法;以及禁止以賭博、娛樂、遊戲、營業、宣傳為目的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因此夜市常見的撈金魚、撈烏龜等遊戲也將違法不得繼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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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畜牧處副處長江文全表示,依據修正草案內容,夜市遊戲只要涉及有動物交換與贈與者,除非是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類型、條件、方式或場所者,不在此限,強調此次修法是很多動保團體的高度共識,目前草案預告階段,任何人或團體均可表達意見,後續還要看立法院排審狀況,因此具體上路時程要視立院審議進度。

不過,夜市也常見的釣蝦遊戲,因為動保法僅涵蓋犬、貓等脊椎動物,蝦子並不屬於脊椎動物,所以夜市釣蝦遊戲或釣蝦場並不在動保法保護範圍之內。

▲▼夜市傳統撈金魚遊戲。(圖/讀者提供)

▲在夜市撈金魚是很多人小時候的回憶。(圖/讀者提供)

農委會預告修法傳出,有業者抱怨衝擊太大,官方事先都沒有協商就決定修法。不願具名的攤商就說,疫情才剛解封,夜市人潮變多了,現在連夜市這種撈金魚小遊戲也要下禁令,只能改變經營模式或轉行了。

農委會表示,「動物保護法」自民國87年11月4日公布施行迄今雖歷經15次修正,但隨著國人動物保護意識不斷的提升、面臨新興動物保護及寵物管理產業管理等政策議題,從去年起迄今,召開超過7次以上各類型會議,邀集各界及各利害關係團體取得共識,完成此次動物保護法盤點與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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