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男子潑汽油縱火,打算燒死妻女,遭判刑定讞。此為示意圖。(圖/視覺中國)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南市官田區陳姓男子,多次向妻子索討金錢未果,因此與妻子感情不睦;又不滿妻子聲請家暴保護令。竟在2022年5月間購買汽油,趁著深夜,在自家後院潑灑汽油縱火,妻子與2名女兒奪門而出,還遭陳男拳腳相向,還好死命逃出。一二審均依照「家暴殺人未遂罪」將陳男重判有期徒刑10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67歲的陳姓男子與妻子感情不睦,妻子更在2022年初聲請家暴保護令獲准。陳男不滿,對妻女萌生殺意,他先在案發前兩天到加油站,購買250元的汽油,以塑膠桶盛裝。案發當夜凌晨3點,他拿出打火機、日曆紙,趁著妻子與2名女兒以及小孫女在平房屋內睡覺時,在住家前的前後院潑灑汽油,並拿出打火機縱火。
妻子聞到汽油味道驚醒,趕緊叫醒女兒們,並從前門穿過前院的火勢,打算開啟鐵門離去。但陳男這時趕上,毆打妻子,妻子被火勢逼回屋內;女兒見狀,打算打開後院鐵門離去,但因火勢太過猛烈,燒傷腿部,眾人又被逼回屋內。眼見火勢越來越大,妻女們決定從前門硬闖,眾人奮力推擠,終於推倒陳男,順利離開火場。警消人員趕到現場撲滅火勢,並逮捕陳男,檢方最後依照「家暴殺人未遂罪」,對陳男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陳男否認有殺人故意,辯稱當時因為心情鬱卒、生氣,所以買汽油潑灑於房屋前後院子再放火,想要嚇嚇她們。法院不採信,一二審均將陳男重判有期徒刑10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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