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市警捍衛「行人安全」,「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 。(圖/嘉義市警局提供)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統計112年1-4月,本市A2類(人員受傷)行人交通事故計發生49件,其中肇事原因為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不停讓行人、未注意車前狀況、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闖紅燈及行人擅越車道等。為降低本市行人交通事故發生率,提升用路人安全,112年起執行各項強化交通安全與執法措施,已於各易肇事路口設置科技執法取締汽機車不停讓行人,並編排勤務於非號誌化路口取締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等違規行為。
為展現嚴正執法決心,杜絕駕駛人僥倖心態,嘉義市政府警察局自112年5月1日起,配合警政署規劃實施「全國同步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道路障礙等違規行為加強稽查取締。
局長陳炯旭呼籲市民遵守「路權」觀念,謹記汽機車「路口慢看停」;「行人停看聽」,確保交通安全,營造「全齡共享、世代宜居」安全幸福的嘉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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