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1至4月取締「行經行人穿越道、轉彎不暫停讓行人或視障者先行之違規」案,共計有233件。(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警察局配合內政部警政署5月「全國同步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勤務」,動員6個分局及交通警察隊,於多事故及多違規路口加強執法4大重點項目「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5月1日一天就取締總計191件。
雲林縣警局說明,統計今年雲林縣1至4月該局取締「行經行人穿越道、轉彎不暫停讓行人或視障者先行之違規」案,共計有233件,較去年同期17件,增加216件,可見執法強度已逐漸增加,又經修法自3月31日起,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由原本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按法定罰鍰最高額3600元,機車則維持1200元,罰則加重但違規行為仍層出不窮,顯見強化民眾守法觀念之重要性。
雲林縣警局表示,為洗刷行人地獄,維護行人安全,雲林縣警局藉執行全國同步擴大取締方式強化民眾守法觀念,亦配合多元管道並站上路口加強交通安全宣導,提升車輛駕駛人守法及互相禮讓的觀念。
▲警方藉執行全國同步擴大取締方式強化民眾守法觀念,站上路口宣導,提升車輛駕駛人守法及互相禮讓的觀念。。(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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