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女星小甜甜(張可昀)今年1月初於臉書發千字文並張貼保護令,指出遭小13歲丈夫宋晉賢家暴,宋澄清雙方都有動手,自己也被踹長達10分鐘,2人更先後提告,宋去年被依傷害罪起訴,昔日愛侶正式撕破臉,現已協議簽字離婚。士林地檢署今(3日)偵結,小甜甜予以不起訴處分。
小甜甜今年初在臉書上指控丈夫家暴她,並出示法院去年11月核發的保護令,文中更寫到,去年9月18日晚間6時許,宋先生因為躺在床上滑手機玩電動,小甜甜呼叫他4次洗衣服,宋不耐煩暴怒,「突然超大力反過來坐在我的身上徒手揍我!」更強調是「被毆打」,而非夫妻互毆,當下馬上打電話報警。
然而宋隨後發文反擊,並秀出完整版保護令、PO出3段影片解釋,是因為小甜甜先一直踹他及要求他立刻去做家事,才導致整件事情發生,這並非單方面的動手。
▲昔日稱羨愛侶簽字離婚,現已經各自發展。(圖/翻攝自宋先生、小甜甜臉書)
檢方根據小甜甜手臂、腿部,導致傷勢驗傷單,依傷害罪嫌將宋男起訴;宋也對小甜甜反提傷害告訴,宣告昔日愛侶正式撕破臉對簿公堂。
今年2月23日法院開離婚調解庭,宋被媒體詢問到之前小甜甜提告的傷害罪嫌部分是否撤告,他則回「有,我們就是已經調解好了」至於,其他內容調解內容不方便公開。
由於宋撤告傷害罪,今(3日)士林地檢署偵結,對小甜甜做出不起訴處分;至於宋已被起訴的傷害罪,若小甜甜也選擇撤告,法院會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做「不受理」的判決,也就是案件不會進入審理程序,宋不會被判刑,2人也正式再無訴訟糾葛分道揚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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