蟑螂爬上機車龍頭 騎士嚇到放手1秒罰1.2萬!結局逆轉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蘇姓業務去年8月30日下午3時許騎車外出,因為有一隻蟑螂爬到機車上,他嚇到放開雙手,隨即又覺得這樣太危險,於是趕緊握住把手,沒想到這一幕被民眾錄下並向警方檢舉,他因此挨罰1萬2000元、記違規點數3點,還要吊扣牌照6個月。台北地院法官重新檢視採證光碟影片內容,確認蘇男的確曾放開雙手1秒,但行駛速度平穩、無左右搖晃,與前後車也有保持安全距離,最終裁定撤銷原處分。

▲▼機車待轉區,兩段式左轉,機車族,通勤,機車騎士,交通,空氣污染,空汙,pm2.5,移動污染源,夏天,炎熱,安全帽,三貼。(圖/記者李毓康攝)

▲騎車時放開雙手屬於危險駕駛行為。(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蘇男去年8月30日下午3時55分騎車行經台北市信義區信安街67巷附近,被民眾錄下「雙手放開騎車」的畫面。警方接獲檢舉,經查證後認為他有「以危險方式在道路上駕車」、「駕駛人以危險方式在道路上駕駛汽車(處車主)」等違規行為,因此裁處1萬2000元罰鍰、記違規點數3點,還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並吊扣牌照6個月。

蘇男不滿裁處結果,提起行政訴訟,他表示,因為機車龍頭裝有小型置物袋,機車平時又是停在室外,當天騎到一半突然有蟑螂從置物袋爬出來,他下意識放開雙手,想讓風把蟑螂吹走,接著意識到不對,立刻握住把手。

蘇男強調,自己絕非慣性危險駕駛,也對當時雙手放開騎車的行為深感抱歉,他是業務,機車是重要的謀生工具,法院若判決罰鍰與安全講習,他一定會立即執行,只希望不要吊扣駕照,以便維持生計。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則認為,從採證光碟影片中可見,蘇男的確曾以雙手放開的姿勢騎車,雖然他辯稱是被蟑螂嚇到,但就算真的有蟑螂,他要放手前應該先評估這樣做的危害性,萬一發生突發狀況,可能會波及他人造成事故;況且當時他與檢舉人之間的安全距離並不長,還偏向快車道,若不慎失控,可能會導致檢舉人來不及反應撞上,可見這確實是一個突發具有肇事風險的交通狀況。

不過,台北地院法官檢視採證光碟影片,發現蘇男的確曾將雙手放開騎車,但速度平穩,沒有左右搖晃的情形,與檢舉人之間大約有一輛小客車的車距,與前方機車也相距甚遠,對向車道也沒有來車,1秒鐘之後他就把雙手放回機車把手,繼續平穩行駛於道路中央。

法官認為,蘇男放手的時間只有1秒鐘,而且事發前後車速都很平穩,也沒有左右搖晃,固然當時行為不當,可是時間極短,他也有與前後車輛保持安全距離,因此不構成道交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所規範的重大危險方式駕駛行為要件,最終裁定撤銷原處分,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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