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旻、劉人豪/雲林報導
雲林地檢署接獲情資,稱有越南籍被害人遭擄人勒贖,追查發現被害人遭同鄉約出面交後,遭押走洗劫財物、要求簽立借據,5月2日至3日檢警陸續拘提4名嫌犯到案,訊後認4人涉加重強盜、擄人勒贖等罪,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雲檢擄人勒贖犯罪集團,聲押4人獲准。(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4人被逮畫面。(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雲林地檢署指出,4月時接獲情資,有越南籍被害人遭擄人勒贖,經追查後發現是越南籍阮男等人,先上網搜尋在台越南人發布的交易資訊,佯稱欲向越南籍被害人購買物品,以此為由相約面交,再於面交現場夥同其他越南籍杜男、范男、本國籍蔡男等人,將被害人押走洗劫財物、要求簽立借據,,並要求越南籍被害人聯繫在越南之家屬依指示匯款,以此方式取得贖金,該案被害人趁犯嫌熟睡時逃走報案,迄今已2名越南籍被害人受害。
▲被害人家屬匯了2700萬越南盾希望4煞可以放人。(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被害人家屬匯了270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3萬5千多元),4人並強迫被害人打電話約出其他同鄉,再度洗劫財物、勒索贖金,共得手約新台幣5萬2千多元。經調閱相關資料,執行拘提、訊問等蒐證行為後,認4人均涉加重強盜、擄人勒贖等罪嫌疑重大,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4人將越南籍被害人押走後洗劫財物、要求簽立借據。(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此擄人勒贖集團利用越南籍被害人在台有語言、資訊不對等弱勢處境,極有可能會不報案之心態,加以強盜、勒贖,嚴重影響越南籍人士在台居住、財產、生命安全,雲林地檢署呼籲,案件偵辦不分國籍,不論案件被告或被害人國籍為何,均會從嚴、從速偵辦,切勿心存僥倖心態,也籲請民眾如有發現相關情資請儘速通報檢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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