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世龍/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從事資源回收的鄭姓婦人(69歲)日前行經小港區一處民宅前,見門口前有一個圓木椅,以為是丟棄不要的,直接用推車推走,失主發現後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通知鄭婦到案說明,她這才知「大事不妙!」,雖然有向失主道歉並獲得原諒,但竊盜罪是公訴罪,訊後仍被依竊盜罪移送。
▲鄭姓婦人誤以為擺放在路口的園木椅是丟棄不要的,直接用推車載走,直到警方通知她,她才知道「大事不妙!」(圖/記者吳世龍翻攝)
小港分局高松派出所於4月29日凌晨1時許接獲方姓民眾報案,表示近日因搬家暫時將一個重達30公斤的圓木椅搬出,擺在自家一樓門口,4小時不到就不翼而飛,氣得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現場是一名持手推車經過的婦人將木椅推走,循線通知鄭姓婦人到案說明。
鄭婦接獲通知時才驚「大事不妙!」,於當天晚上10點到派出所說明,她表示,看見木椅擺放路邊,誤以為是丟棄不要的,所以才順手將木椅撿回家,鄭婦雖然有將木椅交予警方查扣,並向報案人道歉並取得原諒,但此案已提竊盜告訴,依照程序仍得移送法辦,全案訊後依竊盜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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