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姓所長(中)曾盜刷女友信用卡、酒駕,又因幫查個資涉嫌收賄被收押。(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警局大同分局寧夏路派出所所長葉育忻,在3日上午遭警政署政風室依偽造文書罪嫌帶回,事後送往士林地檢署,因涉嫌提供個資並收賄,被裁定押禁見,北市警局也在4日上午祭出2大過免職處分,現在葉的黑歷史也被起底。
據了解,葉姓所長原本在刑事局擔任警務正,因在2019年間,趁同居女友睡覺、洗澡之際,趁機偷走皮夾內的1千至3千元不等的金錢,共計偷走30多萬元。
事後在2010年間,又持張姓女友信用卡至北市誠品書局購買花盆、耳機以及餐券等,最後偽造文書慘被女友提出告訴,最後依竊盜罪嫌共計處有期徒刑7個月,得以易科罰金。
而葉又在2013年酒駕撞人,酒測值高達0.86,還被當時檢察官指責不知悔改,後被法官判處罰款9萬元。
據了解,當時葉姓所長被降調到保七總隊,擔任當時總隊長陳檡文的機要秘書,但2013月5月下午,他和友人在新北市新店區某餐廳聚會,席間喝了不少酒,結束後他執意酒駕,到板橋區找朋友。
葉後來開上國道,在新北市樹林區境內,因酒後意識不清,與高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發生擦撞,國道警察到場處理,發現葉的酒測值高達0.86,依公共危險罪將他送辦。
葉育忻事後改名,又轉任北市警局,先在大安分局勤務指揮中心服務,考上所長後,被派往大同分局寧夏路派出所服務,沒想到卻被查出涉嫌替詐騙集團查詢個資並收賄,慘遭收押,自毀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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