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姓所長(中)替藍道查個資遭收押,據聞2人是遠房親戚,查個資可取信被害人。(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警局大同分局寧夏路派出所所長葉育忻,3日上午遭警政署政風室依偽造文書罪嫌帶回,送往士林地檢署,因涉嫌提供個資收受賄賂裁定收押禁見,台北市警局也4日祭出2大過免職處分。
據了解,葉育忻原本與涉嫌從事詐騙工作、綽號「藍道」的杜姓男子,因係為遠房親戚關係,藍道透過這層關係拜託葉幫忙查個資,結果被新北市刑大從藍道手機查出2人有通聯紀錄。
目前外界盛傳,葉姓所長把個資傳給藍道,還以價值100萬台幣的泰達幣當作相對應的報酬,但至於為何詐騙集團需要警方提供個人資料,資深刑警也做出解釋。
資深刑警透露,如果以藍道案來看,「台版柬埔寨事件」俗稱扣車,就是將提供帳戶的人頭帳戶軟禁,直到帳戶被警示後才放人。這樣的方式,詐騙集團需要個資就可能是要假冒當事人向銀行進行照會,不管車手臨櫃取款,或者是提高網路銀行轉帳額度,都可以馬上「當事人上身」說出個資。
另外,如果是詐騙集團鎖定某位被害人,打電話可以向家屬透露相關資訊,藉此取信於被害人或者家屬,藉此讓詐騙過程更加逼真,或者騙不到被拆穿,也可藉此恐嚇被害人。
至於葉育忻替藍道等人查詢多少筆個人資料、相對的對價關係如何?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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