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吸收陸軍上校當共諜,戰地記者邵維強判決出爐 。(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記者林名揚/金門報導
金門男子邵維強軍官退休後曾任記者、旅行社負責人,但他卻自2002年起幫中共發展組織,還吸收陸軍步訓部作發室上校主任向德恩等人,金門地檢署接獲情資後,立即展開調查,並將邵維強依違反國家安全法、銀行法、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全案歷經長時間審理,金門地院近日審結,將邵維強判處15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
檢調查出,這起共諜案的關鍵人物邵維強在軍官退休後,1993年起擔任電視台派駐金門記者,可能早在10幾年前就被中共吸收為共諜,幫中共發展組織,吸收國內軍官,也是第一屆金門縣兩岸經貿文化觀光發展協會理事長,還經營旅行社,在金門地區深耕許久。
而向德恩則是在金防部擔任守備大隊長時,認識在邵維強旅行社任職的方姓女子,進而認識邵維強,而被邵鎖定成為吸收的對象,邵維強對向除了平常請客吃吃喝喝、贈送禮物外,還稱中國高級將領向守志是向德恩遠方叔公,並允諾幫助向升官,未來統一後更是前途無限,而向德恩2019年10月底被吸收,代號「老張」。
離譜的是,向德恩更在2020年1月,身穿軍服宣誓投降承諾書,內容提到支持兩岸和平統一,效忠祖國,一旦兩岸發生戰爭,會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盡自己能力為祖國效力,完成和平統一的光榮使命,而邵維強則是在向德恩錄製完影片後,誆稱影片會回傳給習大大,而且事後每個月付給向德恩4萬元的「內應費」,前後共收了56萬。
金門地檢署接獲情資,得知邵維強遭中共情治單位所吸收,並涉嫌為中共情治單位在我國境內發展組織後,發動搜索、扣押,並依違反國家安全法、銀行法、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於將邵維強提起公訴。
金門地院歷經長時間審理,認定邵維強確有吸收向德恩等人為境外敵對勢力發展組織,違反國家安全法,以及非法從事地下匯兌,違反銀行法之犯行;就國安法部分判處邵維強有期徒刑12年、就銀行法部分則判處邵姓男子有期徒刑5年,合併定應執行刑15年,另外犯罪所得計254萬元、人民幣18萬元(約台幣80萬元)均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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