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泰國籍祁姓婦人去年5月間因遲到醫院接前夫在女兒面前被羞辱痛毆,憤而持刀刺死前夫。(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泰國籍祁姓婦人與同姓前夫長期感情不睦,去年8月間因為太晚到醫院接前夫出院引發爭端,返家時祁姓前夫故意將口中飯菜與口水噴在祈婦臉上,還以髒話羞辱,祁婦惱羞成怒持水果刀刺死前夫;桃園地院合議庭審理後依殺人罪判處祁婦5年6月有期徒刑,本案還可上訴。
桃園地院調查,泰國籍祁姓婦人與祁姓前夫雖已離婚但仍然同住,去年5月底,因祁姓前夫新屋裝潢,一家人暫時同住於桃園市某汽車旅館,因2人平時相處不睦,祁姓前夫去年8月間住院,同年月13日下午1時許,祁姓婦人太晚到醫院接祁姓前夫出院,2人返回汽車旅館後在房間內爭吵,祁姓前夫在女兒面前喝令祁婦下跪,還故意將口中飯菜、口水吐在祁臉上,並以「死妓女」等髒話羞辱,還試圖毆打,大女兒試圖擋下攻擊,但祁男仍徒手毆打祁婦巴掌。
祁婦當時不甘受辱被挨打,先持旅館房間內鏡子底座朝祁男頭部砸去,造成其頭皮挫裂傷,雙方發生肢體衝突,並互相搶奪放置房間內水果刀,祁婦搶得水果刀,怒吼「我忍你很久了,我要跟你同歸於盡,要死一起死」等語,持水果刀猛刺祁姓前夫身體多處,前頸下部、兩側前胸壁與後上背部多處銳器穿刺傷,導致肺部扁塌、兩側氣血胸與大量失血,雖經送醫急救,到院前已心跳停止,並於同日下午4時31分許宣告死亡。祁婦案發後,主動向蘆竹警分局自首,坦承犯行,警方則扣得犯案用水果刀、鏡座與案發時血衣等證物。
桃園地院合議庭審理時,祈婦對於上開事實均坦承不諱,其辯護人則以被告長期遭死者家暴,導致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犯下本案時,無法辨識出是違法行為的能力,應將被告送精神鑑定等語。法院調查後查出,被告於案發前並無精神疾病之就醫紀錄。
法官審酌,被告與被害人為前配偶關係,離婚後仍有同住之事實,共同養育有子女,被害人曾對被告施以家暴在案,案發時僅因細故,在雙方子女面前對被告行極為羞辱舉動,被告於犯罪當下受到極大精神刺激,可謂受被害人不當之舉所挑起,但人的生命法益仍應受到最高位階保護與評價,當下情緒激化,對被害人行刺數刀痛下殺手,手法極為兇殘,造成同在旅館的未成年子女莫大的心理創傷,在成長階段失去父親,侵害生命法益難以彌補,考量被告自首坦承犯行,祁女並無畏罪或隱瞞之舉,加上祁女長期被祁男家暴,情堪憫恕,審結依殺人罪判處5年6月有期徒刑,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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