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加油站男員工亂撩女客人「裙子裡面應穿小短褲,很誘惑人」,被控性騷擾成立裁罰1萬元。(圖/翻攝自Peakpx免費圖庫)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加油站男員工看到長裙正妹騎機車來加油,竟告訴對方「這件裙子裡面應該穿小短褲才對,很誘惑人」,讓正妹感到被冒犯,報警處理,男員工也因性騷擾被裁罰1萬元。男員工提告行政訴訟抗罰,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他犯行屬實,判他敗訴,仍要繳交1萬元罰款。
判決指出,男子阿明(化名)在加油站工作,前年7月16日晚間10點多,見一穿長紗裙的正妹騎機車來加油,竟對她說「這件裙子裡面應該穿小短褲才對,很誘惑人,應該穿小短褲」,正妹原本不以為意,想不到離開前阿明又二度強調「很漂亮,應該更誘惑一點」等語,讓正妹深感被冒犯,到警局報警。案經移送阿明公司調查,認定性騷擾成立,阿明再提出申訴,仍被台北市政府性騷擾委員會決議性騷擾成立,對他裁處1萬元。阿明還是不服,提出訴願被駁回,又提出行政訴訟。
阿明辯稱,自己態度謙恭有禮無猥褻語氣,只是單純對服飾表達意見,「誘惑」也常用於形容美麗吸引力,正妹當場沒有明確表達不悅,也沒被嚇到,而是從容離去。他是為了在短短10秒內和客人建立互動、找話題來銷售商品,也不可能在加油站的影音監控下性騷擾。
法官認為,阿明和正妹素不相識,卻針對她打扮,使用有關性方面「很誘惑人」的用語,讓正妹聽了後感到驚嚇、噁心,受到冒犯,已逾越加油站員工為推銷商品,和客人建立互動關係之界線,判定阿明的確在性騷擾,駁回阿明之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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