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瞳瞳因拒絕直播粉絲追求被告妨害名譽,獲得檢察官調查平反。(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前JKF女郎賈瞳瞳先前遭控詐騙400萬元,經檢察官處分不起訴,賈瞳瞳在Instagram上批評告她的陳姓男子跟蹤,陳男不滿,再告賈瞳瞳涉嫌妨害名譽,但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賈瞳瞳確曾明確表達拒絕交往,還因此被陳男推倒在地毆打,因此以罪嫌不足為由,處分不起訴賈瞳瞳。全案調查期間,賈瞳瞳曾氣得表示將反控告陳男涉嫌《跟騷法》。
一名高雄陳姓男子在2021年間提告並向媒體爆料,賈曈曈(本名賈瞳)在直播平台擔任直播主時,與他相識進而交往,不斷畫大餅要跟他結婚,之後以繳房租、償還經紀人金錢、解除工作合約等名義,害他賣地籌錢,前後受騙400多萬元,但新北地檢署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賈瞳瞳。
賈瞳瞳為此在Instagram上否認收到錢,還指控陳男為了追求她,躲在她家門口好幾天,陳男不滿被形容成這樣,控告賈瞳瞳另涉妨害名譽罪。賈瞳瞳解釋,她確實沒有拿過陳男任何一毛錢,都是陳男抓直播點數給她,一共大約是280萬元到290萬元,的確對她的直播事業很有幫助,雙方也見了3次面,但她拒絕交往,讓陳男無法接受。
檢察官進一步調查,赫然發現陳男曾在2021年12月2日傍晚,躲在賈瞳瞳住處巷口,從後方用右手勾住賈瞳瞳的脖子,賈瞳瞳反抗卻遭推倒在地,任由陳男圖手毆打,此外,陳男也曾用高爾夫球桿砸毀賈瞳瞳家中窗戶和大門玻璃,所涉傷害、毀損都已經由新北地檢署分別提起公訴並判決。
檢察官因此認為,賈瞳瞳在Instagram上發文,「我不可能會做出這種事情,因為我並不愛他,可是他以為他一直付出金錢我就會愛他了,重點來了,他付出的金錢他覺得有點多的時候就跟我說,怎麼還不跟他一起成家立業,我跟他說,我一開始就完全沒有這個打算」,內容尚屬有據,不構成誹謗犯行,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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