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台北人妻小花(化名)因為婚後屢次遭到丈夫阿華(化名)恐嚇,於是搬回娘家居住,沒想到4個月之後阿華的祖父母就把孩子們「打包」送來娘家,之後便斷絕聯繫,她也因此心寒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最終獲得士林地院法官裁准。
▲阿華與小花婚後不斷發生爭吵。(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小花在判決書中主張,和阿華是在2018年4月間結婚,婚後共同住在台北市,但兩人經常發生爭吵,丈夫除了會摔砸物品恐嚇,還曾傳送「不要臉」、「不要臉的女人不敢回訊息」、「垃圾上線不敢回」、「還是在偷客兄不想回」、「是有沒有這麼愛吃XX(性器官)」等不雅簡訊,她實在是受不了這樣的生活,因此在2021年11月搬回娘家居住。
然而,小花回到娘家居住4個月,阿華的祖父母就把夫妻倆的孩子送到娘家,之後便斷絕一切聯繫,音訊全無,她認為自己遭到丈夫虐待、惡意遺棄,因而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
小花的祖母也出庭證稱,她大概有1年沒有見過阿華,當初是阿華的祖父母將小孩帶來丟在她家裡的沙發上,然後人就走了。而面對上述指控,阿華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未出庭,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士林地院法官認為,小花和阿華婚後感情不睦,兩人自2021年11月開始分居至今,男方甚至刻意斷絕音訊,考量到他在婚姻期間對小花所做的一切,確實無法期待夫妻倆能夠繼續經營這段婚姻生活,雙方也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最終裁定准許小花的請求,判准兩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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