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前經發局長陳凱凌涉嫌貪汙 3名監察委員申請自動調查

▲陳凱凌。(資料照/記者林悅翻攝)

▲陳凱凌。(資料照/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台南市前經發局長陳凱凌因涉多項罪嫌,去年12月被地檢署偵辦,期間坦承接受收錢、接受性招待、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於上月20日被依貪汙及洗錢等罪嫌起訴。針對該案,監察委員蔡崇義、林國明、王麗珍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院今(5日)指出,陳凱凌,涉及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公務員詐欺得利、財產來源不明、偽造文書、洗錢等罪嫌,遭檢方起訴,蔡崇義、林國明、王麗珍認為該案事涉高階公務員違法失職,已申請自動調查。

3位監察委員表示,陳凱凌任職經發局長期間,是否利用其職務上對該局所轄業務具有裁量、決策權限之機會,並藉其身為機關首長身分,以不法方式使第三人提供不正利益?除現已起訴案件外,是否尚有其他違法失職事項?主管機關對所屬高階公務員是否有督導不周之處?對於防弊監督機制有何策進作為?實有詳加調查瞭解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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