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偵辦某銀行朱姓女行員涉當詐騙集團內鬼,依組織犯罪等3項罪名起訴22名詐團成員。(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去年底偵辦某銀行朱姓女行員為詐欺集團吸收共組詐欺、洗錢等案,經過數月偵查蒐證後於今(5)日偵查終結,認朱女和詐團林姓女主嫌等22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提起公訴,檢警查扣犯罪所得高達4700餘萬元,其中朱女、林姓女主嫌已遭聲押,檢方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桃檢昨天起訴朱女、林女等22人並移審桃園地院,其中在押7人中,經法院審訊後將朱女、林姓等5人續押,其餘2人以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檢警調查,28歲的朱姓銀行女行員,去年底被詐團吸收後,為協助詐團將人頭帳戶每日轉帳額度調高,竟從50萬元調高至3000萬元,以方便林姓主嫌洗錢,檢警查出,朱女夥同詐騙集團造成上百名被害人損失金額逾3.3億之譜。桃檢重大刑案專組主任檢察官葉益發、檢察官李佩宣指揮台北市警局刑大、文山、士林、南港警分局、基隆市警局刑大、桃園市警局中壢分局、台中市警局霧峰分局與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站等單位偵辦,自去年12月20日起,先後搜索涉案銀行的2家分行與詐欺集團據點等地,拘提詐團林姓女主嫌等7人,複訊後向桃園地院聲押,其中2人裁定羈押禁見獲准。
桃檢指出,詐團以林姓主嫌為首,其組織多層且規模龐大,旗下成員分工成立「水房」(負責轉匯詐騙贓款)、「控房」(負責管理、控制金融帳戶所有人)、「車主」(自願配合詐欺集團管理、接受詐欺集團訓練、向銀行辦理綁定帳戶及調高轉帳額度之人),由林女負責擔任虛擬貨幣操作員和最高管理人員,在境內管理指揮組織成員,另由宋姓成員在境外負責指揮國外電信機房,以架設假投資網站、LINE群組等方式詐騙台灣民眾,被害人數為數眾多,受騙金額逾3億元。
桃檢還查出,朱姓女行員利用身為銀行行員熟悉銀行風險控制機制,事先將銀行外部與內部之相關KYC程序(即確認客戶身分程序)之問答洩露予詐欺集團,再由詐欺集團教導「車主」,由林女等人事先通知朱女辦理綁定、調高金額之「車主」姓名,以規避銀行「叫號管理制度」,直接將「車主」帶至被告朱女櫃台,再由朱女對車主進行辦理綁約、調額等銀行業務,藉此讓帳戶提高轉帳額度限制,以利快速隱匿、掩飾不法資金來源與流向。
桃檢表示,本案詐欺集團組織規模龐大,竟能滲透銀行吸收行員,破壞金融監管機制,手法極為罕見,造成上百名被害人損失金額估計高達3.3億,所幸經檢調搜索、拘提,查獲被告取得相關事證,聲請被告等人羈押禁見獲准。檢方調查金流,經過抽絲剝繭,釐清犯罪組織架構與犯罪事證,逐層溯源追緝共犯22人,及時查扣犯罪所得4700餘萬元,成功阻斷詐欺洗錢管道。
桃檢強調,林女等詐團成員對廣大國人實施詐欺,騙取被害人積蓄,獲取高額犯罪所得,吸收銀行員為內應,規避銀行監管提高轉帳額度,快速轉移詐欺款項,嚴重破壞我國金融秩序甚鉅,檢方今天偵結依犯情節不同起訴林女、朱女等22人,;桃檢昨天起訴朱女、林女等22人並移審桃園地院,其中在押7人中,經法院審訊後將朱女、林姓等5人續押,其餘2人以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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