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酬不同工!代理教師領全年薪須寒暑假上班 范雲籲各縣市履行承諾

▲▼范雲、高嘉瑜「未同居伴侶條款應準用刑事程序!保護親密關係暴力被害人」家暴法修法公聽會。(圖/范雲國會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立委范雲。(資料照/范雲國會辦公室提供)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自今年起,代理教師有望跟正式教師一樣領到全年薪。民進黨立委范雲5日召開記者會批評,部分縣市要求代理教師寒暑假打卡上班、簽署同意書才能領全薪,就連國教署預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草案也將寒暑假到校規定法制化。范雲呼籲,應讓未兼行政職之代理教師比照正式教師寒暑假不必到校,給予不設條件的全年薪資,落實真正同工同酬。

因應立法院教文委員會要求,代理教師預計在112學年度開始能夠跟正式教師一樣領到全年薪。但近期卻陸續傳出基隆、彰化、南投、台南、屏東等縣市要求代理教師必須寒暑假打卡上班、甚至事先簽署同意書才能領全年薪,范雲透露,教育部國教署預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草案,竟也將寒暑假到校規定法制化。

范雲與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表示,陸續於三月起收到許多陳情,部分縣市以全年聘期為條件,要求代理教師執行更多不合理的任務,例如:南投縣要求代理教師寒暑假每日出勤並分擔行政「輪值工作」、台南市要求代理教師簽署「延聘同意書」寒暑假到校上班才能延聘、彰化縣要求代理教師簽署寒暑假到校全時上班,且接任暑輔授課不得領鐘點費。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強調,全年聘期是糾正長達20年的錯誤,回歸給予代理教師「應得薪資」,並非是額外多發給的薪水;代理教師於學期間和專任教師一致承擔了課務進度壓力延伸的請假限制,應比照專任教師享有寒暑假。

范雲表示,目前掌握至少七個縣市自今年二月開始陸續發出的全年薪公文,直接以白紙黑字要求代理教師寒暑假到校,必須執行任務包山包海,從比較單純的處理校務到辦理暑輔及學習扶助、參與活動、執行專案計畫、營隊都有。

范雲指出,還有依縣府教育局科別分別指派代理教師寒暑假要輔導學生參加科展、參賽教學卓越獎、辦理校園午餐研習活動、教保研習整理學校圖書館藏書、檢修電腦、維護帳密、資訊設備建置監工,甚至有縣市制定了「代理教師暑假支薪之全時任務實施計畫」;已經把應該專注教學的代理教師看做各種校務行政的補充人力。

范雲說明,教育部國教署因應去年立法院提案,目前正在預告修正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草案,有兩個嚴重違反基本勞動權益的漏洞。

第一,該辦法應落實去年底立法院通過的提案「不設條件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全年薪資」。然而,教育部卻配合各縣市政府,直接在草案中明定代理教師「比照行政機關辦公日辦理,於寒暑假期間應配合學校規定處理校務」,立法說明更直接敘明代理教師「未能比照專任教師享有寒暑假」。若對比現行《教師請假規則》明定未兼任行政職的正式教師於寒暑假期間得「不必到校」,目前草案條文已經完全違背立法院通過「不設條件」以達成「同工同酬」的意旨。

第二,新增訂的第五條之一,明定代理教師和學校所簽訂的聘約中,應載明代理原因消滅時,學校只要在20日前告知代理教師、就可以請代理教師離職。范雲說明,《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已要求正式教師請假「應以學期為單位」,為的就是保障學生受教權益,避免學期中換老師;教育部的草案不僅是視代理教師為可隨時終止聘約的免洗筷,完全違背定期契約不應任意解聘的勞權原則,更嚴重影響學生的學習連續權益。

范雲強調,目前教育部國教署聘任辦法草案的兩大問題,嚴重違反勞權原則,讓各縣市政府實務運作上能夠「以給薪之名行壓榨之實」,教育部必須修正。第一,應使未兼任行政職之代理教師比照正式教師寒暑假得不必到校;第二,教育部應刪除第五條之一校方可終止聘約之規定或加以配套處理,「各縣市政府履行承諾,给代理教師不設條件的全年薪資,才是真正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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