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酒態度不佳「尖刀猛刺對方心臟奪命」 判13.5年…還要賠707萬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賴姓男子,在友人租屋處與楊姓男子發生口角,竟持刀刺入對方心臟致死,被法院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定讞;楊男家屬提出侵權民事賠償,屏東地方法院判決賴要賠償楊男家屬707萬多元,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賴姓男子於2022年3月16日凌晨,在屏東市友人租屋處,不滿楊姓男子敬酒態度不佳,兩人發生口角,於是抽出放在後褲袋的刀子抽出,朝楊男胸部刺入,因為深及心臟流血過多,楊送醫後不治。被檢方依殺人罪起訴、法院判刑定讞。

楊男家屬提出民事侵權賠償訴訟,主張賴男要賠償喪葬費及2名子女扶養費等共757萬多元,合議庭法官審理,審酌賴男國中肄業,先前係汽車維修之學徒,每個月薪水約2萬5000元,名下並無不動產,資力不佳等情況,判決賠償707萬多元。

▲屏東警分局逮獲賴姓嫌犯等2人             。(圖/民眾提供,下同)

警方循線於6小時內到高雄市將賴男,及開車載他逃逸的吳姓男子拘提到案 。(圖/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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