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姓女子左腿有6%的二級深度灼傷。(圖/翻攝自爆料公社公開版)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蔣姓女子(55歲)在知名連鎖月子餐公司任職,今年3月間在廚房工作時,不慎燙傷左腿,導致6%的深度二級燙傷,離譜的是,公司不但沒有協助就醫,在住院期間甚至要求蔣女不要通報職災,最後甚至把蔣女踢出公司群組。蔣女家屬氣憤之餘,把受傷的畫面和過程PO網爆料,而高雄市勞工局表示,該公司的確沒有通報職災,將依法開罰。
▲蔣姓女子左腿有6%的二級深度灼傷。(圖/翻攝自爆料公社公開版)
蔣女的家屬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公開版」PO出長文和多張相片,指稱蔣女3月8日下午1時許,在該月子餐公司廚房工作時,使用蒸籠時因設備問題導致蒸籠滑落燒燙傷左腿,案發後,現場無一人協助急救,甚至連救護車都沒有,任憑受傷員工忍著燙傷疼痛返家,再由家人陪同急診。
▲月子中心燙傷員工與負責人對話,雙方就通報勞檢一事發生爭執。(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家屬指出,經院方診治,蔣女左大腿6%二度深度灼傷,直至住院第7天依然不見負責人及任何人員探視,甚至連職災住院申請書都要自己到公部門下載,自己填寫,再送去給公司簽名蓋章,內容不對還要再去拿回修改。
▲蔣姓女子左腿有6%的二級深度灼傷。(圖/翻攝自爆料公社公開版)
家屬指控,事發後10天,店長代表負責人來醫院探視,要求不通報職災,公司願意負擔全部醫藥費,因為通報職災,公司就不能申請「優良廠商」和「優良企業」,但他們堅持通報,後來出院後,店長只帶著3萬元來慰問,負責人更是在3月25日沒有說任何原因就將蔣女踢出公司群組。
家屬表示,4月初蔣女在療養期間,公司以未上班等理由只給最低薪資,但因蔣女需要天天往返醫院換藥,薪資還無法拿全額,於是正式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負責人竟回要告他們公然侮辱。
▲蔣姓女子左腿有6%的二級深度灼傷。(圖/翻攝自爆料公社公開版)
家屬表示,已有申請勞資協調,期間已經多次要求公司應先給付醫療費用,公司置之不理,直到第一次勞資調解,委員明確告知這是不對的,醫藥費和薪資都應該給付,公司才處理,而且態度反覆,讓他們身心俱疲,
對此,高雄市勞工局表示,將對業者未通報職災一事進行了調查,並對其開出了6萬元的罰款,如果業者未能向蔣女提供勞工職災補償,最高可再開罰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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