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車手慘了!假冒檢察官騙富家女「金飾+鑽石」 判賠2000萬

▲(示意圖/AI繪圖/Moonshot)

▲詐團車手騙走婦女金飾、鑽石,法院判要賠2000萬元。(示意圖/AI繪圖/Moonshot)

記者劉人豪/台中報導

莊男在2021年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他與同夥打電話給柳姓女子,自稱是警官、檢察官等司法從業人員,誆稱柳女涉及販毒集團洗錢,須交出財產,柳女立即把價值2000萬元的金飾財物交給莊男。莊被移送法辦後,刑事部分被台中地方法院判刑1年6個月;民事部分,法院判他應給付柳女2000萬元。

判決書指出,莊男在集團內擔任車手,也負責另外找人加入成為下線車手,每介紹1名車手加入,即可獲得2000元報酬,如果招募的車手收款成功,還可從中抽成獲利。

莊男在2021年4月21日,指揮成員前往南投縣埔里鎮鯉魚潭風景區,取走150萬贓款,同年4月23日,又與同夥前往台中某處洗車場取走44萬詐欺贓款,然後再到提款機領走26萬3千元贓款。

柳女指控,莊男於2021年年4月12日,陸續假冒電信公司人員、「李XX警官」、「張XX主任檢察官」,致電佯稱其遭冒辦行動電話門號,涉及販毒集團洗錢,須交付財產查扣公證,柳女依指示攜帶金飾2300錢、白金首飾10錢、鑽戒、裸鑽等物品,於同年4月13日將金飾財物交給假冒成檢察官的李姓少年,李男再把這些價值2000萬的金飾財物,交給詐騙集團。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分別判1年8月、1年7月、1年6月,沒收犯罪所得3萬4千元。民事部分,台中地方法院判莊男應給付柳女2000萬。

▲▼ 。(圖/ChatGPT製圖)

▲莊男涉及三案的犯罪內容以及判刑 。(圖/ChatGPT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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