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人豪/新北報導
25歲許姓男子開豐田86跑車,與友人前往新北市三峽區台七乙線跑山,以時速100上下逆向超車高速撞上對向轎車,2車車頭嚴重變形,2名駕駛骨折受傷,新北地方法院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判許男一行共4人,各處拘役20日。
▲豐田86車門上還有「藤原豆腐店」的日文字樣。(圖/資料照)
該起事故發生於2021年6月20日凌晨,25歲許姓男子駕駛車門上有「藤原豆腐店」日文字樣紅色豐田86轎車,從台七乙線上山狂飆,在5.3K處逆向超車時,與駕駛黑色轎車的24歲劉男相撞,兩車嚴重變形,許男還一度受困在變形的駕駛座上動彈不得,痛得瘋狂哀嚎,直到警消到場幫忙,才脫困送往部立雙和醫院急救,所幸兩名駕駛都沒有生命危險。
▲許男開著豐田86(紅車)逆向超車失敗,對撞劉男所開的黑車,2車車頭嚴重毀損。(圖/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許男一行人沿新北市三峽區五寮里台七乙線由三峽往大溪方向行駛,且於限速40公里路段,以超過時速100公里速度跨越分向限制線集體高速競駛,結果撞上對向的劉男。
▲豐田86跑山時時速破百還逆向超車,直接與對向車道的黑車相撞。(圖/資料照)
法院審酌許男一行人恣意在山區道路結眾危險駕駛,妨害公眾用路安全危害非輕,然其等犯後均已供承錯誤並表悔意,新北地方法院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判許男一行共4人,各處拘役20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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