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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偷麵包到便當店喝下午茶 狼吞2顆就被警查獲

▲40歲羅姓男子,見到停放路旁之機車上掛吊有1袋裝麵包之手提袋,內裝有價值450元6個麵包,即整袋竊走快步離開,案經二分局迅速逮捕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40歲羅姓男子,見到停放路旁之機車上掛吊有1袋裝麵包之手提袋,內裝有價值450元6個麵包,即整袋竊走快步離開,案經二分局迅速逮捕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40歲羅姓男子,6日下午5時許,行經中西區成功路1家連鎖鍋貼專賣店時,突然見到停放路旁之機車上掛吊有1袋著名麵包店之手提袋,內裝有價值450元6個麵包,即整袋竊走快步離開,案經被害女子用完餐出來發現,掛吊機車上的麵包遭竊急忙報警,二分局警方據報迅速逮捕羅嫌,依涉嫌竊盜罪嫌送辦。

▲40歲羅姓男子,見到停放路旁之機車上掛吊有1袋裝麵包之手提袋,內裝有價值450元6個麵包,即整袋竊走快步離開,案經二分局迅速逮捕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警方指出,二分局民權派出所警員陳立宜、鄭亦晉等到場受理,也馬上調閱鄰近商家監視器,發現係轄區列管之羅姓慣竊所為,並依其常出沒之場所逐一前往查訪,於6日晚上6時許,果然在成功路與忠義路口某著名排骨便當店2樓發現羅嫌,手中還拿著麵包大快朵頤,經員警出示行竊影像等具體事證,將其帶回偵辦。

▲40歲羅姓男子,見到停放路旁之機車上掛吊有1袋裝麵包之手提袋,內裝有價值450元6個麵包,即整袋竊走快步離開,案經二分局迅速逮捕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羅男之前曾涉物品竊盜案件為民權派出所員警查獲送辦,已被該所建立相關資料,其中包括其經常逗留或出沒之地點。也幸賴資料完整,在員警調出監視器看到竊賊影像馬上認出其身分,並即分工前往其經常出沒地點逐一查訪,時值用餐時段,果然發現其帶著行竊所得之麵包前往某排骨便當店2樓,一邊食用並喝著店內免費紅茶。員警發現時其已吃完2個甫行竊得手之麵包,手上之麵包袋子內尚有4個來不及食用,即為員警以證物查扣並帶回調查,全案依涉嫌竊盜罪嫌送辦。

第二分局表示,本案即時偵破端賴員警平日就易犯罪虞慮對象之動向掌握詳盡切實,且雖然損失物品金額雖然不大,但民眾之財產安全為警察機關所重視,不論大小之竊盜案件,必積極偵查來力求偵破,以遏阻宵小再度犯案;同時也提醒民眾對自身物品應妥善保管,時有防竊警覺,以避免讓宵小有機可趁,致生自身財產遭受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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