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人妻健身巧遇「鄰居鮮肉」!開房間3小時下場超慘

▲▼昏迷,性侵,昏倒。(示意圖/取自123RF)

▲顏姓人妻在健身房認識了住同棟大樓的林姓男子,2人進而發展成情侶關係。(示意圖/123RF)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林姓男子住在鳳山一處大樓,沒想到因為上健身房運動,認識了住同棟大樓的顏姓人妻,雙方進而發展出不倫關係,不但甜蜜摟腰、牽手逛街,甚至還在旅館獨處三小時,氣得胡姓綠帽夫提告求償。高雄地院審理後,判顏女須賠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林男原先住在鳳山一處大樓的15樓,因為到某連鎖健身房運動,認識了住在同棟大樓4樓的顏姓人妻,2人進而發展出不倫關係,跑到除了健身房以外的地方約會。

2人墜入熱戀後,一起從健身房步出,不但會牽手散步、過馬路,甚至排隊買東西時,還會互相勾手,舉止像是情侶,甚至還會從後方摟抱,親密的行為令人無法忍受。

▲▼示意圖,社會,暴力,家暴,成人,性侵,女孩,手,床,絕望,悲,猥褻,傷害,流血,叔叔,私慾,崩潰。(示意圖/123RF)

▲顏女被拍到與林男從健身房步出,還一起相約遊玩、逛夜市,甚至還一起待在旅館裡。(示意圖/123RF)

令人生氣的是,林男還與顏女相約上旅館,進入房間內獨處3個小時,氣得胡姓丈夫提告、向2人求償50萬元。

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從旅館的監視器畫面、林男出示的影片證據當中,雖然可以看見有名男子與顏女勾手、牽手、摟腰以及進入旅館,但沒有辦法辨別當中的男子就是林男,因此難以認定林男有侵害配偶的行為。

至於顏女的部分,法院則認定,雖然胡男出示的證據當中,不足以證明2人有發生性行為,但也已經逾越社會一般善良風俗、對於有配偶之人與異性合理往來社交行為之範圍,屬於不正常往來及親密行舉,已破壞夫妻之婚姻生活及家庭之圓滿安全及幸福,因此判顏女須賠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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