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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大執法4天南投不禮讓行人佔1/7  許淑華:加強宣導禮讓觀念

▲5月1日起全國交通大執法,南投縣政府對駕車民眾加強宣導禮讓行人觀念。(圖/記者高堂堯翻攝)

▲5月1日起全國交通大執法,南投縣政府對駕車民眾加強宣導禮讓行人觀念。(圖/記者高堂堯翻攝)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5月1日起全國各地進行交通大執法,南投縣至4日止取締221件交通違規,其中車輛路口不禮讓行人遭罰有33件;縣長許淑華表示,中央已修改法令並提高罰責,她要求相關單位除依法開罰,也對開車或騎車民眾加強執法宣導,並希望建立禮讓行人觀念,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縣政府8日上午舉行縣務會議,警察局長黃勝源報告表示,為保障行人安全,中央要求自5月1日起,同步擴大取締交通違法,特別是交通部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汽車駕駛人於路口不依規定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過,或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先過,裁罰金額提高至3600元。

許淑華說,馬路如虎口,交通事故發生往往造成不幸,中央政府為降低交通災害、避免傷亡而要求地方強力執法;但她認為執法過程中,縣府還是要加強宣導,希望駕車民眾能多加了解,即便是綠燈可以通行,但經過學校等附近,都還是要放慢速度,注意停、看、聽,務必禮讓行人,避免違法,也保障自身權益。

許淑華說,除了縣警察局透過各種媒體管道進行宣導,她也請教育處、新聞及行政處、社會及勞動處等單位,加強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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