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影響土地增值稅「一生一屋」適用性。(圖/記者楊漢聲攝)
記者楊漢聲/台東報導
自112年1月1日起,民法規定之成年年齡從原本20歲下修至18歲,台東縣稅務局表示,將會影響土地增值稅「一生一屋」之適用,請民眾多加留意。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民眾出售土地適用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後,之後如要再適用優惠稅率,須符合一生一屋之條件,包含出售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1.5公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5公畝部分;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
以及,出售前持有該土地6年以上;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在該地設有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6年;出售前5年內,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稅務局提醒民眾,自112年起,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如地上房屋為18歲以上子女所有,或僅有滿18歲以上子女在該處設戶籍,即不再符合一生一屋之要件,請民眾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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