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員+店長+房東」3男聯手幫妙齡女毒蟲換屋躲警 下場慘曝

▲▼監獄,受刑人,手銬。(圖/取自免費圖庫WUNDERSTOCK)

▲3名男子先後幫助遭通緝的女毒蟲逃亡躲避警方,被依藏匿人犯法辦。(示意圖/WUNDERSTOCK)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馮姓女子因施用毒品遭到通緝,警方登門找人時,高姓社區管理員謊稱馮女不住在這裡,馮女得知消息後,轉向陳姓老闆求救,幫忙向周男租了間房子,警方再循線找到陳男與周男,2人卻裝死稱不知道馮女下落。馮女後來被逮捕後,警方從她的手機對話紀錄發現,原來3個男人都在包庇馮女,除了高男認罪獲檢察官職權不起訴外,台北地檢署10日依藏匿人犯罪起訴陳男和周男。

據了解,馮姓女子年約40歲,因為待人和善,平常會買些小禮物送給高姓社區管理員,所以當警方找上門時,周男為了還人情,瞎扯馮女早就不住在該社區,警方只好另謀他路,查出馮女近期在某間便利商店打工。

但馮女疑似把自己的狀況告訴交情好的陳姓店長,請陳男幫忙找到周姓男子出租房子給她安頓,因此警方到便利商店時,陳男也否認知道馮女下落,再去找租屋處找人時,周姓房東也稱不知道馮女在哪裡。

最後警方終於找到馮女,從馮女手機發現,她曾謝謝周姓房東「不介意我的身分」,周姓房東也曾通知馮女「警察來了」,因此除了將馮女依《毒品防制條例》移送法辦外,3個曾幫馮女躲藏的男子也被依藏匿人犯函送。

北檢接案後,依法將馮女送觀察勒戒,至於藏匿人犯部分,馮女出庭應訊時,不斷幫3男解釋,說他們都不知道她遭通緝,但檢察官仍根據相關通訊對話紀錄,認定3人涉案,其中高姓管理員承認犯罪,獲檢察官依職權處分不起訴,周男與陳男則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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